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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宁省实施《献血法》办法相关规定
献血者享受下列待遇:1、本人自献血之日起五年之内无偿使用血液,五年后无偿使用献血量等量的血液;
2、本人累计献血800毫升以上的,终生无偿使用血液;
3、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(父母、子女)自献血之日起三个月后五年内无偿使用献
量等的血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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